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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工程与自动化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计分规则 (2024年12月修订)

【来源: | 发布日期:2025-04-22 】

信息工程与自动化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计分规则

202412月修订)

硕士研究生(全日制、非全日制)学业奖学金评选排名计分规则

(一)、第一阶段,一年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选。

一年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(即新生)学业奖学金依据其录取总成绩(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综合所得)进行学科(专业)排名和评选(全日制硕士以专业所属的一级学科为单位,微机电系统、冶金控制工程专业并入控制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),评选时间为一年级上学期9-10月份

为鼓励一志愿考生报考,对一志愿录取硕士研究生的录取总 成绩乘以1.05系数后参与专业排名。免试推荐硕士研究生按照复试成绩乘以1.05系数后参与专业排名。录取总成绩分数相同者按初试成绩进行排名,初试成绩高者优先评选。

一年级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(即新生)学业奖学金依据研究生录取总成绩(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综合所得)予以评定。评选时间为一年级上学期9-10月份

为鼓励一志愿考生报考,对第一志愿报考昆明理工大学的研究生录取总成绩乘以1.05系数后参与专业排名。录取总成绩分数相同者按初试成绩进行排名,初试成绩高者优先评选。

(二)、第二阶段,二年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选。

二年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依据“学业奖学金综合评定总分” 进行学科(专业)排名和评选(以专业所属的一级学科为单元,微机电系统、冶金控制工程专业并入控制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),评选时间为二年级上学期9-10月份

“学业奖学金综合评定总分”由“研究生课程成绩加权平均分”和“学术成果分”两部分之和构成。“研究生课程成绩加权平均分”在“学业奖学金综合评定总分”中的加权比重系数为0.7。“学术成果分”为《昆明理工大学信自学院研究生各类奖学金申请评定打分表》中的得分(打分标准参照《信息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关于研究生各类奖学金申请实施办法》)。学术成果认定周期为上年度9月1日至评选年度8月31日。

“学业奖学金综合评定总分”=“研究生课程成绩加权平均分”×0.7+“学术成果分”。

“学业奖学金综合评定总分”相同者按“学术成果分”进行排名,“学术成果分”高者优先评选。

(三)、第三阶段,三年级上学期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选。

三年级上学期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依据“学业奖学金综合评定总分”进行学科(专业)排名和评选(以专业所属的一级学科为单元,微机电系统、冶金控制工程专业并入控制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),评选时间为三年级上学期9-10月份。

“学业奖学金综合评定总分”由“研究生课程成绩加权平均分”和“学术成果分”两部分之和构成。“研究生课程成绩加权平均分”在“学业奖学金综合评定总分”中的加权比重系数为0.3。“学术成果分”为《昆明理工大学信自学院研究生各类奖学金申请评定打分表》 中的得分。学术成果认定周期为上年度9月1日至评选年度8月31日(如是硕士阶段最后一次参评学业奖学金,学术成果认定周期为上年度9月1日至评选年度学院下发通知收取参评材料截止日期

“学业奖学金综合评定总分”=“研究生课程成绩加权平均分”×0.3+“学术成果分”。

“学业奖学金综合评定总分”相同者按“学术成果分”进行排名,“学术成果分”高者优先评选。

1学年有课程考试或考核补考合格者,如第2学年无任何课程补考或重修,可以参与第三阶段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选。


二、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排名计分规则

(一)、第一阶段,一年级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选。

一年级博士研究生(即新生)学业奖学金依据其录取总成绩(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综合所得)等材料进行评定,评选时间为一年级上学期9-10月份。分数相同者按初试成绩进行排名,初试成绩高者优先评选。

通过“申请-审核制”招录的博士研究生原则上在二等学业奖学金范围内评定。

通过“硕博连读”招录的博士研究生“学业奖学金综合评定总分新生”=录取总成绩+“学术成果分”。“学术成果分”为《昆明理工大学信自学院研究生各类奖学金申请评定打分表》 的得分。学术成果认定周期为上年度9月1日至评选年度8月31日“学业奖学金综合评定总分新生”相同者按“学术成果分”进行排名,“学术成果分”高者优先评选。

(二)、第二阶段,二年级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选。

二年级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依据“学业奖学金综合评定总分”进行学科排名并参与评选,评选时间为二年级上学期9-10月份

“学业奖学金综合评定总分”由“研究生课程成绩加权平均分”和“学术成果分”两部分之和构成。“研究生课程成绩加权平均分”在“学业奖学金综合评定总分”中的加权比重系数为0.7。“学术成果分”为《昆明理工大学信自学院研究生各类奖学金申请评定打分表》 的得分。学术成果认定周期为上年度9月1日至评选年度8月31日。

“学业奖学金综合评定总分”=“研究生课程成绩加权平均分”×0.7+“学术成果分”。

“学业奖学金综合评定总分”相同者按“学术成果分”进行排名,“学术成果分”高者优先评选。

(三)、第三阶段,三年级上学期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选。

三年级上学期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依据“学业奖学金综合评定总分”进行学科排名并进行评选,评选时间为三年级上学期9-10月份

“学业奖学金综合评定总分”由“研究生课程成绩加权平均分”和“学术成果分”两部分之和构成。“研究生课程成绩加权平均分”在“学业奖学金综合评定总分”中的加权比重系数为0.3。“学术成果分”为《昆明理工大学信自学院研究生各类奖学金申请评定打分表》 中的得分。学术成果认定周期为上年度9月1日至评选年度8月31日(如是博士阶段最后一次参评学业奖学金,学术成果认定周期为上年度9月1日至评选年度学院下发通知收取参评材料截止日期

“学业奖学金综合评定总分”=“研究生课程成绩加权平均分”×0.3+“学术成果分”。

“学业奖学金综合评定总分”相同者按“学术成果分”进行排名,“学术成果分”高者优先评选。

(四)、第阶段,年级上学期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选。

年级上学期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依据“学业奖学金综合评定总分”进行学科排名并进行评选,评选时间为年级上学期9-10月份

“学业奖学金综合评定总分”由“学术成果分”构成。“学术成果分”为《昆明理工大学信自学院研究生各类奖学金申请评定打分表》 中的得分。学术成果认定周期为上年度9月1日至评选年度8月31日(如是博士阶段最后一次参评学业奖学金,学术成果认定周期为上年度9月1日至评选年度学院下发通知收取参评材料截止日期

“学业奖学金综合评定总分”=“学术成果分”。

“学业奖学金综合评定总分”相同者按学术论文分进行排名,学术论文分高者优先评选。

三、本规定适用于2017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研究生。

四、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信息工程与自动化学院“研究生奖助学金初评委员会”所有。

五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原有关办法同时废止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信息工程与自动化学院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41225


注:课程加权平均分的计算公式为:

  (课程1分数*课程1学分+课程2分数*课程2学分+……+课程n分数*课程n学分)/(课程1学分+课程2学分+……+课程n学分)= 研究生课程成绩加权平均分

出现补考的课程成绩计算:课程考试或考核不合格情况的(如果考核年度有考试不合格则取消参评资格),如果补考成绩及格了,需要在成绩单上将该门课程的成绩标记为“补考分数(60)”,即不管补考后的该门课程分数为多少,在奖学金评定中该门课程的分数只能记为“60分”。